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修正预告》(公告编号:2026-023),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 万元至-9,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1,200 万元至 1,7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25 元/股至-0.0571 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 是否
项目 原预计 最新预计 上年同期 进行
修正
归属于上 -13,000 ~ -9,000 -98,386.29 ~ -94,386.29
市公司股 比上年 比 上
东的净利 同期下 -129.29% ~ -120.27% 年 同 -321.64% ~ -312.63% 44,390.45 是
润(如适 降 期 下
用) 降
扣除非经 1,200 ~ 1,700 1,200 ~ 1,700
常性损益 比上年 比 上
后的净利 同期下 -85.91% ~ -80.03% 年 同 -85.91% ~ -80.03% 8,513.93 否
润(如适 降 期 下
用) 降
基本每股
收益(元
/股) -0.0825 ~ -0.0571 -0.6242 ~ -0.5988 0.2816 是
(如适
用)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2025 年 12 月,香港公司(清算组)向南京中院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尽管公
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撤裁申请、仲裁效力有待于内地法院承认、马森能源将负责全权处理仲裁、承担费用和仲裁结果,确保东华能源除必要的配合之外不受仲裁的任何影响,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计提预计负债,但对公司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具体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度报告为准。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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