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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原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苏亚金诚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审计业务,同时承办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具有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司法鉴定资格等,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苏亚金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085046285W,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A 座14-16 层。苏亚金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 534 人。其
中,合伙人 44 人,注册会计师 2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132 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20,827.24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882.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952.89 万元。2025 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2 家,2025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苏亚金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苏亚金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苏亚金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苏亚金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苏亚金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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