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苏亚金诚”)原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 年 10 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2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苏亚金诚从事《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法定审计业务,同时承办会计咨询与会计服务业务,具有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司法鉴定资格等,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苏亚金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085046285W,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A 座14-16 层。苏亚金诚通过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 534 人。其
中,合伙人 44 人,注册会计师 2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有 132 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 20,827.24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882.4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952.89 万元。2025 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12 家,2025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4 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苏亚金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苏亚金诚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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