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02-10 沟通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工作安排、审议内审负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责人提交的 2024 年度总结和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04-18 会计师出具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后沟通。
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2024 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04-25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08-25 审议《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10-27 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相应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工作计划、总体审计策略等进行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治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开展核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核查结果,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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