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在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为了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执行了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的程序。在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晶科技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在北京德皓国际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
满完成。
3、在北京德皓国际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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