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0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没有明确的股份减持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要等因素影响,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编制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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