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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2:44:50 股吧网页版
三力士: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39833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56 号《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公司”、“发行人”)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的股票数量。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209,02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4,999,999.46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8,007,749.9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609,561.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3,382,687.90 元。本次
发行证券已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浙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

保荐代表人 陈祖生、汪建华

本项目持续督导期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三力士

股票代码 002224

注册资本 902,116,324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村

法定代表人 吴琼瑛

联系人 何磊

联系电话 0575-843136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 年 3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年度报
告披露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三力士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三力士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三力士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注册批复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相关文件。

(二)持续推荐阶段

三力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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