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产品出口海外,随着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在逐步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增加。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必要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前述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期限为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对外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
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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