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民爆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分别是民爆生产、爆破工程、危货运输、点火具生产、风力(光伏)发电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风险内部控制手册》所涉及的内部控制五要素及各业务流程。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建立了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控环境。公司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和经营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5 年,公司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优化江南化工总部管理职责和提升管理效能,对总部组织机构及职责进行调整优化。
(2)风险内控体系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内控治理体系,明确了党委、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责。江南化工党委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的领导,江南化工董事会履行防风险职责,经营层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各行其权、各负其责,推进风险管理与内控各项工作。江南化工各部门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坚持“业务工作谁主管,风险防控谁负责”原则,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法律合规和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系统指导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审计与纪检等监督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开展监督和评价,保证公司的风险体系有效运行。
(3)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战略制定、战略实施、战略调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战略发展以五年规划管理为主,通过年度计划的实施与管理,使战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2025年,公司围绕“打造国家民爆现代产业链‘链长’核心单位,建设兵器工业一流上市公司”的目标,秉持“四向四赢”经营理念,加强“四型四度”总部建设,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创新引领、坚持协同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军民融合发展”原则,按照做强做优做大兵器集团民爆产业和避免同业竞争等合规性要求,有序推进集团内民爆资产注入江南化工及持续实施并购重组,深化“双协同、双牵引”战
略,强化爆破服务牵引作用,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构建区域协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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