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 月 22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股票简称由“奥特迅”变更为“*ST 特迅”,证券代码仍为“002227”。
(三)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由“奥特迅”变更为“*ST 特迅”。
(三)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227”。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6 年 4 月 22 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经
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2.65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6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的规定,若上市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符合前述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在工业电源业务方面:强化竞争力,提升市场渗透率。公司守护电源产品精准契合市场需求,引起高度关注,基于该产品展现出的卓越性能与适配性,同时紧跟电力行业交直流电源系统可靠性提升政策导向,真实契合相关技术应用要求,已被明确纳入技术推荐方案。以技术延伸、夯实收入为根基,产品规划从“填补行业空白”转变为“场景应用的创新”,推动了高端工业电源技术向民用及市政领域拓展。
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加速出海,创新驱动。以研发革新驱动市场导向,调整研发项目结构,以产品为导向设立研发责任制,明确团队责任,充分激发团队能动性与创新力。组建团队对海外布局,系统性规划海外业务发展。针对欧盟及北美市场推出多款认证产品,如兆瓦级模块化充电堆、储充一体化设备(已发货芬兰)、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系统、海外版充电运营 SaaS 平台及智能运维 APP 等,正全力加速抢占新能源细分市场先机,内销与外销双循环驱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将努力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力争以优秀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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