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7:03 股吧网页版
合兴包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6-010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 2 号
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 7 人,亲自出
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晓光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健雄先生、卢永华先生、唐炎钊先生、肖虹女士(已离任)、陈守德先生(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其中肖虹女士、陈守德先生已于 2025 年2 月 13 日届满离任。

此外,现任独立董事黄健雄先生、卢永华先生、唐炎钊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相关会计信息,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年报全文及
摘要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年报摘要还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161 号)。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与我司的合作中,能够信守承诺,派
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了其事务所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公司对其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公司拟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