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鸿博股份: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福建鸿博印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705101637F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字
[2008]522 号《关于核准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2008 年公司(股票代码:002229)釆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0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 4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6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13.88 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8,000 万元。

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600 万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
(股本)为人民币 13,600 万元。

根据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671 号
文批复,2011 年公司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9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5,694 万元。

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 15,694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4,124.6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增至
人民币 29,818.6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057号文件批复,2016年公司釆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498.214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3,316.8142 万元。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017 年 2 月 20 日,公司对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实行
股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3,516.8142 万元。

根据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总股本 33,516.814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增加 16,758.4071 万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50,275.2213 万元。

2017 年 8 月 25 日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 10.50 万股,回购后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