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于2025年4月24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438号),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609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会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博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鸿博股份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向客户交付了6.33亿元的设备,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期后客户对交付的设备作了验收。由于涉密等原因上会所未被允许对上述设备执行监盘程序、函证程序,以及无法对部分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上会所无法就上述设备以及部分仓库保管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品质、状态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涉密原因,我们未被允许对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的设备执行监盘、函证及访谈等程序,我们对贵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发表保留意见。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1)所述部分设备已于2025年3月进行了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设备验收所涉及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态与2024年12月31日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中的一致。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2)所述设备已于2025年4月进行了到货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到货签收单,最终验收尚未完成。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取得客户对相关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
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了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对《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根据《验收报告》,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的交付,已通过品牌、配置、数量、外观、可用性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
公司已于2025年4月取得了客户对另一智算项目出具的《到货签收单》;于2025年7月在审计人员的见证下,取得了客户对该项目出具的《终验报告》。根据《终验报告》,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交付,并已完成试运行,符合终验要求。
2、组织专项审计
公司组织2025年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机构检查相关项目的财务及业务资料,包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与相关项目有关的合同、物流单据、收货单据、验收报告、收付款单据、存货明细清单等资料,并配合审计机构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具体包括与该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以及函证、访谈、检查、监盘等实质性程序。其中:监盘工作主要内容为公司分别于2025年9-10月间陪同审计人员前往相关项目运行地,实地查看相关项目运行情况,
核实了相关项目核心设备的数量,确认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针对涉密项目存货监控机制问题组织专项整改
(1)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涉密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并实施《涉密业务管理制度》,系统规范涉密业务的合同签订、交付、验收及收入确认全流程。同时,建立涉密业务动态风险评估机制,由财务部门定期编制专项报告,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跨部门监督。
(2)技术赋能,构建可验证的数字化替代监督体系
公司升级内部办公系统,开发涉密业务证据管理模块,实现关键证据的电子化留存与可追溯审计。推行标准化的电子函证,并在合规前提下探索利用影像记录等辅助手段,构建可验证的数字化替代监督体系。
(3)外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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