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67人,代表股份14,92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4,19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7人,代表股份14,92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5人,代表股份14,19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高亚玲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提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8,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19%;
反对 3,69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91%;弃权372,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58,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619%;反对 3,69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7391%;弃权 372,9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2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726%;
反对 3,630,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296%;弃权372,7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2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726%;反对 3,630,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3296%;弃权 372,7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2,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204%;
反对 3,704,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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