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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9:15:33 股吧网页版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本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本照)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重点发挥好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作为董事会成员,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积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的作用;另一方面,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独立、客观的判断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过去一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始终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优势,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张本照,1963 年 6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欧洲大学商学院 DBA(工商管理博士)指导教师、安徽省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地方政府和企业委托科研项目五十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著作六部,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项,现同时担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任职规定,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勤勉履职,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各项事务,具体包括审议董事会、股东会、董事调研、战略专题闭门会,以及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会议与培训等。履职期间,本人未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基于独立判断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6 次,本人均按规定全部现场出
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公司共召
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 4 次,本人均按照规定全部出席股东会 4 次。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6 股东会召开次数 4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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