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投资、采购、销售、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发、业务外包、预算管理、担保业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关联方交易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其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人员访谈、穿行测试等公司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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