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 名。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共 7 名,非独立董事 4 名,
独立董事 3 名。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了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杜方先生、李晔女士、孙一女士;独立董事为孙芃女士、毕建忠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杜方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孙芃(召集人)、毕建忠(委员)、李晔(委员)
(2)提名委员会:毕建忠(召集人)、孙芃(委员)、杜方(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芃(召集人)、毕建忠(委员)、孙一(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芃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
1、聘任杜方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白利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聘任郭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梁艳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亦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白利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毕莹女士、刘大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毕莹女士、刘大程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 6 号
邮政编码:110179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五、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娄丰女士为公司内审内控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东先生、邹梦华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副总裁邹梦华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独立董事哈刚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哈刚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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