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岩,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博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高级纳税筹划师,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
家,吉林省首批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
实际出席 7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应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
实际列席 3 次,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依规参与讨论并审慎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相关议题
16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相关议题 5 项。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审计委员会主席职责。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涵盖财务报告审议,内部控制评价,关联交易审核,以及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等 16 项议题。本人均亲自主持了会议,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议充分。报告期内,本人在启明信息投入工作时间 64 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35 个工作日。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和绩效指标拟定、绩效结果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主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工作
1、改聘外部审计机构,2025 年变更外部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组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符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条件。
2、本人主导审议风险类议案 8 个,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符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条件。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与合规管理体系进行高效的监督。
3、通过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依照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报告期内《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
2、利润分配事项: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与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内部控制与定期报告:通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这些报告真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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