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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9:52:23 股吧网页版
启明信息: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衍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衍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衍珩,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 7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实际列席 3 次。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相关议题 3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相关议题5 项。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当地的薪资水平,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完善公司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投资计划等议题进行了审核,充分发挥个人专业性,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变革趋势等外
部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531”战略规划、2026 年投资计划进行了前置审核,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本人特别关注了公司“531”战略的推进、外部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突破(如大模型、信创等领域)以及治理结构优化(如《公司章程》修订)以及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的进展。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会、务虚会及履职培训,加深了对行业趋势和公司战略的理解。本人始终致力于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通过关注公司公告、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了解市场关切,并在董事会决策中切实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声。报告期内,本人在启明信息投入工作时间55 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29 个工作日。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依照规定发表了意见:

1、公司“531”战略的发展及重大决策:对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研讨和分析,并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战略规划内容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高管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章程》修订:为持续深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监管规则等文件为落实国资委、证监会推动的取消监事会改革举措,改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加强了股东权利保护,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降低股东提案权所需持股比例要求,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相关内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规则,维护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推动科技创新:通过拟定和落实公司“531”规划推动持续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产业升级,促进“AI+数据+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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