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柏,吉林大学商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聘为独立董事至今。报
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
实际出席 7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应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
实际列席 3 次,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依规参与讨论并审慎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相关议题
16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相关议题 5 项。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在报告期内主持了全部会议,严格依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等重要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及激励有效性原则的审慎判断,认为相关薪酬与考核方案设计合理,决策程序合规,有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审计进展、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论,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在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职责。
本人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2025年变更外部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年审开始前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现场调研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会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及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检查,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了解并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利益。通过电话、微信及视频方式与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沟通,通过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座谈、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工作条件与现场工作场所。报告期内,本人在启明信息投入工作时间 61 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32 个工作日。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依照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章程》修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项修订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并转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等。本人对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此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完善了权力制衡与监督机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战略规划与重大决策,本人对公司“531”战略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生态合作等事项保持了高度关注。在董事会决策前,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与战略研讨会等方式,对相关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潜在风险进行了分析。本人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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