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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8:30:41 股吧网页版
塔牌集团: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舞弊行为认定及工作重点、反舞弊职责归属、反舞弊工作内容、舞弊的补救措施及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员工职业行为,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各下属机构。
第二章 舞弊行为认定及工作重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利益,或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舞弊,表现为如下形式: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或占有公司资产;

(三)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财产;

(四)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五)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六)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项活动;

(七)财务报告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漏;

(八)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九)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十)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为公司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的舞弊,表现为如下形式:

(一)支付贿赂或回扣;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偷税漏税,非法避税;

(四)财务报告或信息披露存在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

(五) 其他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三章 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主要负责机构,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第十一条 审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日常持续监督的实施,具体包括:

(一)负责舞弊管理规定制定与修订;

(二)受理相关舞弊举报工作;

(三)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四)出具处理意见并向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审计部举报。

第四章 反舞弊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 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和补救程序;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
第十四条 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公司高管层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公司内部各项行为管理规定;

(二)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行为管理规范培训,倡导员工在工作中遵纪守法、诚信做人;
(三)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如发放员工手册、发布规章制度等)宣传反舞弊政策及相关规定,确保全体员工得到有效宣贯;

(四)公司对不道德、不诚信的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罚,以实际行动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形成良好的反舞弊风气。

第十五条 公司审计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具体如下:

举报电话:0753-7892289

举报邮箱:gdtpsjb@163.com

第十六条 对涉及非高层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上
报公司纪检监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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