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
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电话咨询等活动,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
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处理投资者关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保密原则。公司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接待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的成本;接待人员着装整洁、用语规范。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
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责任人和从职人员素质要求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
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接待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除本制度确认的人员或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接待工作。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或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的回答。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熟悉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证券、法律、财务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三)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四章 接待工作
第七条 公司经营情况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进行信息披露。在定期报告
披露前十五日内、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公告前,公司原则上不进行现场接待。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投
资者会议等,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仅限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通过股东会、网站、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当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保证相关沟通渠道的畅通,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和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
定期与投资者见面。公司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投资者说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