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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7:19:51 股吧网页版
塔牌集团: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EMERGINGASIAEQUITY FUND、
APGASIAEX JAPAN FUND、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WOO HAY
TONG ASIA EX JAPAN FUND 及其管理人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等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48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EMERGINGASIA EQUITY FUND、APGASIAEX JAPAN FUND、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 和 WOO HAY TONG ASIA EX JAPAN FUND 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
函〔2025〕第 <213>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EMERGINGASIAEQUITY FUND、APGASIA
EX JAPAN FUND、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WOO HAY TONG
ASIAEX JAPAN FUND:

经查,你们在 2025 年 10 月 28 日提交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披露 APGASIAEX JAPAN FUND 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一致行动人,与事实不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下同)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
修正)》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 EMERGING ASIA EQUITY
FUND、APG ASIA EX JAPAN FUND、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
和 WOO HAYTONG ASIAEX JAPAN FUND: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和《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达到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显示,
EMERGINGASIA EQUITY FUND、APG ASIAEX JAPAN FUND(以下简称“APG FUND”)、
FIDELITY EXJAP、HERMES CHINA EQUITY FUND 和 WOO HAY TONG ASIA EX JAPAN
FUND 作为一致行动人在我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获得公司股票 6270.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

经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自 查 发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HERM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简称“HIML")对 APG FUND 持有公司的股票不拥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一致行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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