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
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始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姜春波,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1982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在中信重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洛阳矿山机器厂)工作,历任技术员、生产科长、副厂长、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主任等职务。多次获得河南省及洛阳市科技进步奖,获得多项实用新
型专利。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与任职前相比不存在实质性的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全部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均能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充分了解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议案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客观的建议,并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①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审议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等共 3 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②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2025 年年度激励奖金系数及业绩考核指标等共 3 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 6 项议案,本人经充分发表意见后均投赞成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完备、潜在风险点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情况进行探讨,维护了内外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通过公司公开联系方式和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时间,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交流。
(四)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及属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和智能升级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
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向公司提出了把采购、生产、销售、运营管理等系统统一化建设;综合提升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系统;提升基层一线激励比例的建议,均为公司所采纳。报告期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二十天。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切实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及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学习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特别是关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本人通过现场、微信、电话、电话会议等与公司管理团队保持联系,定期获取公司最新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外部投资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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