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
作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着重关注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始终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离任,现将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瑮蛟,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7 年 10 月至今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任律师,
现为高级合伙人;曾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委员会委员、反垄断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平
交易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2010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会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弃权和反对的情形。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①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结果、2025年度激励奖金系数及业绩考核指标等共 4 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②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等 3 项议案,本人无异议通过。
③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的定期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共 7 项议案,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④报告期任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共 1 项议案,本人无异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其中,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专门会议共审议通过 6 项议案,经充分发表意见后本人均无异议通过。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保持审慎的怀疑态度,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现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及工作人员的独立性、财务报表相关的主要问题及异常、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障碍、与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等
问题,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公开联系方式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机会,积极开展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及时听取管理团队汇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就赋能加码强化公司业绩及相关措施等方面建言献策,督促公司合规运作。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天。
报告期任期内,公司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