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同时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0.5亿元。以此来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用信贷款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与该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胜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潍坊民和30%股份,本公司持有70%股份)及本公司三方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由山东胜峰控股有限公司以自身资产作为本公司为潍坊民和担保的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蓬莱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金额3,400万元(期限半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业务提供2,04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3,8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3,9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办理信用证98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金额2,000万元,期限半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业务提供1,2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4,990万元(期限一年)。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之前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烟台民信食品有限公司在该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民和股份
1、被担保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壹拾贰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
2、民和股份财务情况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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