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合并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47,600 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92,05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155,550 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主要用于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履约等日常经营业务或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等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杭州分行”)出具了三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71XY260603T00001701、571XY260608T00013901、571XY260609T00015801)(以下统称“担保书”),
约 定 公 司 为 子 公 司 在 《 授 信 协 议 》 ( 编 号 : 571XY260603T000017 、
571XY260608T000139、571XY260609T000158)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银行在授信额度内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等其他费用。保证期间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杭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本次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 最高限额(万元)
1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2 浙江大华智联有限公司 16,000
3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4,000
2、公司与招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编号:571XY260527T000252),
并于近期出具了《授信额度使用方式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约定在
前述《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同意为子公司成都大华智安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所签发或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额度最高金额为10,000万
元。
3、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中大楼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签 订 了 两 份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编 号 : 20260528094378200001 、
20260528094878200001),约定公司为子公司浙江华锐捷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
视智检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融资业务合同,分别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1,6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6年6月10日至2029年6月9日,保证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
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在总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浙江大华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科技”)2026年度与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授信等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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