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7 18:30:41 股吧网页版
大华股份: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1、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
票。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
的公告》,截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19,819,601 股,占公司当日
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1.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41,995.9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为 19,819,60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0899552452。

2、员工持股计划认缴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对应 1 股标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9,819,601 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以 9.58元/份的对价认购每份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18,987.18 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89,871,777.58 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19,819,601 份,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1063 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的安排。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9,819,601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

根据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