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5年11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以及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华股份”、“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调整至境外上市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大华股份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科技”)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分拆是否符合《分拆规则》,本次分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分拆是否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分拆后能否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华睿科技是否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预案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年
上市公司于 2008 年 5 月在深交所上市,境内上市已满 3 年,符合《分拆规
则》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15.81 亿元、29.62 亿元和 23.47
亿元,符合《分拆规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值为依据)
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15.81 亿元、29.62 亿元和 23.47
亿元,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华睿科技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符合《分拆规则》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具体
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公式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合计
一、大华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
大华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06 73.62 23.24 125.92
净利润 A
大华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47 29.62 15.81 68.90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二、华睿科技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
华睿科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52 0.07 -1.29 -2.74
利润 B
华睿科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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