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发出,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
方式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卯元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
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睿科技”)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下称“本次分拆”或“本次分拆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下称“《分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本次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睿科技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
司浙江华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华睿科技择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方案初步拟定如下:
(一)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主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华睿科技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发行的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方案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符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华睿科技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规模:华睿科技本次发行的初始发行规模为不超过紧接发行后经扩大后总股本的 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全球协调人/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 H 股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比例、发行数量由华睿科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华睿科技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结合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华睿科技所处行业的一般估值水平以及市场认购情况,并根据路演和簿记的结果,由华睿科技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承销商) 共同协商确定。
(七)发行时间:华睿科技将在其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华睿科技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八)发售原则: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
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 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上市规 则》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 制。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 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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