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邦股份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
金额为 313,119.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3,00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996.74 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号)。
“恒邦转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恒邦转债”
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已经全部转股或由公
司兑付,“恒邦转债”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及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833.68 万元,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净额 费用税额后募集 投入金额
资金净额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
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 273,171.96 218,996.74 218,833.68 218,833.68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4,000.00 94,000.00 94,000.00 94,000.00
合计 367,171.96 312,996.74 312,833.68 312,833.68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专户存储累计 尚未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利息扣除手续 资金
费净额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 218,833.68 184,849.23 707.17 34,691.62
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94,000.00 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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