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情况
2025 年度,在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相应内容。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薪酬及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薪酬由基本薪酬(即底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2)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标准是 12 万元/年,按年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其他规定
1.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考核与调整机制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4.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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