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邦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3,16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
金额为 313,119.3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3,003.2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2,996.7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90,499,575.29 元,其中: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1,848,492,334.31 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890,200.00 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940,026,108.91 元;(3)支付各项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1,981,132.0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46,616,628.20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
339,818,464.71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798,163.4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称
山东恒 中国建设银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
邦冶炼 行股份有限 元素综合回收技术 37050166726000002235 341,126,350.63
股份有 公司烟台牟 改造项目
限公司 平支行
账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称
山东恒 平安银行股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
邦冶炼 份有限公司 元素综合回收技术 15366359660019 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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