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20:02:23 股吧网页版
恒邦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钟美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美瑞,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湖南省自然资源资产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高级会员、中南大学商学院资源环境经济学专业负责人,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作为候选人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1 次。

2.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委员会
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并主持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第四次临时会议选举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按时出席股东大会。通过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把控公司的运行动态,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任职期间合计现场工作时间 2 天。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配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针对本人所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答复并落实,为本人更有效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与大力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及时跟进公司的经营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紧密关注证券市场的变化,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