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21:49:01 股吧网页版
天威视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袁祖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天威视讯: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袁祖良先生:1976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曾任深圳市中医院收银员、金利果电脑制版(深圳)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巨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深圳国邦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深圳市中瑞融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西格美资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时卡资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時卡資訊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加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董事会 9 2 7 0 0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召开股东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股东会 3 3

作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2025年任期内,应出席公司董事会9次,本人认真审议了有关议题,亲自出席9次;应出席股东会3次,亲自出席3次。本人对所出席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内,本人参加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次会议,
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①《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总结》;②《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③《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④《关于对年审会计师 2024 年审计工作进行评价的议案》,以上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4 月 3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次会议,
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①《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②《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③《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④《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⑤《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 4 月 21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次会议,
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②《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主要工作安排》。

4.2025 年 8 月 15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次会议,
与会委员审议并通过了:①《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②《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主要工作安排》。

5.2025 年 10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