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应收款项减值、固定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减值、关联方交易等。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外勤主管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容诚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容诚审计小组共由 25 人组成,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 5 名,审
计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
容诚所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执行。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容诚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项目组内部复核
容诚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独立复核
容诚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容诚所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容诚所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容诚所的内部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定期监控主要包括项目质量检查,每隔一段时间就定期实施。
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过程中,容诚所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容诚所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施管理程序以执行这项制度。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政策和程序。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价
容诚所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 日对公司进行了预审,2026
年 1 月 5 日进场开始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容诚审计小组在完成所有审计程
序,并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交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初稿)。
容诚所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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