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振坤 姚小林 覃兆强
张永明 田世超 穆景阳
胡振华 陈斌波 孙 莹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朱 光 周建国 田世超
何 斌 沈 军 窦海涛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196,712,598 股
2、发行股票价格:2.54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499,649,998.9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492,967,652.0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96,712,598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江一号产投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本次发行前及本
次发行后)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上
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义...... 8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9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0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0
三、发行时间......11
四、发行方式......11
五、发行数量...... 12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2
六、发行价格...... 12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13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3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5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6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8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8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1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0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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