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人。
2.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小勤、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余虎、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佳、项目质量复核人朱国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
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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