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35621 证券简称:丰源环保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动产抵押合同》等相关合同。
合同概述
1、买卖标的物:公司自有设备
2、资金用途:医保费、采购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
3、融资金额:500万元
4、租赁期:24个月
5、起租方式:付款起租
6、租赁年利率:7.60%
7、交易内容:公司为融通资金,以公司自有设备转让给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广发融资租赁(广东)
公告编号:2019-027
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德水、苏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19年3月18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关于本次融资租赁的具体事宜以公司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签订的最终合同为准。
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记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481,677,609.30元,期末净资产为252,899,696.55元。期末净资产额50%为126,449,848.27元,期末资产总额30%为144,503,282.79
公告编号:2019-027
元。因此,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议案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苏德水、苏航回避表决。
三、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是利用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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