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20 16:49:43 股吧网页版
聚力文化:2024年度业绩预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24 年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4 年 01 月 0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000 万元– 25,000 万元 亏损:33,564.8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000 万元– 4,2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6,721.10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5.36%– 37.5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1 元/股–0.29 元/股 亏损:0.39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经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预沟通,目前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就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收到广东高院关于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同纠纷案的二审终审判决(2021)粤民终 3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对美生元所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鉴于该判决为终审

判决,公司 2023 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损失 4.16 亿元。2024 年 5 月
公司与北京腾讯达成执行和解,和解金额为 1.8 亿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与北京腾讯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本报告期公司根据执行和解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冲回损失 2.36 亿元,大幅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认为本报告期冲回的损失 2.36 亿元属于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装饰贴面材料业务的业绩较 2023 年度有所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了冯志芳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公司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并收集相关
证据材料,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根据目前已收到的有索赔意向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计提了相关损失,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如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收到新增同类索赔主张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对本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2.公司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