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 2025 年期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满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的相关情况
(一)相关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281,021.36 218,001,325.62 -335,648,933.79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260,816,735.90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3,963,011,028.06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3,122,195.6033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是 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相关说明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 2025 年期末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满足“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条件。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