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2:00:11 股吧网页版
华东数控: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致同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
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同行业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项目合伙人:王德生,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迎迎,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玉,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
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