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6-02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于 2025年 8 月份推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
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完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成,根据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3.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
登记工作,共计向 6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34,08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6.02 元/份。
6.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6.02 元/份调整为 5.824 元/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执行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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