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担任独立
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永德,1979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资
产评估师。2005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高级审计经理。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
下:
本人任期内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人任期内 本人任期内
应出席董事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9 9 0 0 否 2 1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完备、有效。在出席的各次会议中,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阅会议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对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全部 3 次会议,
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2025 年第七届董 1.审议《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8-15 2.审议《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1.审议《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七届董 2.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8-20 3.审议《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二次会议 4.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
案》。
2025 年第七届董 1.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10-27 2.审议《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第三次会议 3.审议《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全部 5 次会议,审
议通过 33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