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任期届满离任,现将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
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郑馥丽,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曾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正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职务。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如下:
本人任期内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本人任期内 本人任期内
应出席董事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出席董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2 2 0 0 否 1 1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和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完备、有效。在出席的各次会议中,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诚信务实的态度,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阅会议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对市场形势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全部 4 次会
议,审议通过 11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议题 意见类型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 2024
2024 年度初审沟 2025-02-21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目标的概述、计划的 -
通会 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人员总体安排、初步审计重要
事项沟通等相关事项。
2025 年第六届董 1.审议《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内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2-21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第一次会议 2.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4 年度审计沟 1.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沟通关于公司 2024
通会 2025-04-18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包括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对关 -
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等事项。
1.审议《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六届董 3.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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