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04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838100 证券简称:驿动传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6月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27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杜忠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未知、未知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彦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赵彦祥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姓名或名称:柳林
公告编号:2019-007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赵彦祥、柳林收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编号为“(2019)闽0102民初9171号”。
诉讼事实和理由:2017年3月14日,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日常性经营性资金周转需要,与原告签订了编号为2017年建闽北小额借字8号《人民币额度借款合同》,约定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申请借款额度壹佰万元整,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即LPR利率加135.5基点,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合同签订后,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从2017年3月15日起通过其企业网银循环办理了多笔贷款支用,但仅归还部分贷款。暂计至2019年3月14日,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贷款本金986213.93元、利息44384.83元,被告赵彦祥、被告柳林也未履行连带保证清偿责任,三被告行为均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立即偿还贷款本金986213.93元人民币、利息(含罚息、复利)(利息依合同约定计算至案涉债务清偿完毕之日,现暂计至2019年3月14日利息为44384.83元),本息暂合计为1030598.76元;
2、请求判令被告赵彦祥、被告柳林对被告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3、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无法解决本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7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无法解决本诉讼事项,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诉状》
福州驿动在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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