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 3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第一节 股东......- 7 -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6 -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9 -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第五章 董事会......- 27 -
第一节 董事......- 27 -
第二节 董事会......- 31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7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0 -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2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5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51 -
第九章 通知和信息披露......- 51 -
第一节 通知......- 51 -
第二节 信息披露......- 52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52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54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56 -
第十二章 附则......- 5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办批准,由原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依法变更设立,并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于 2008 年 6 月 19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为 : BETTER LIFE COMMERCIAL CHAIN SHAR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湘潭市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
邮 编:411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8,699,68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则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建立党的组织,设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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