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002251 证券简称:步步高 公告编号:2025-05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30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裁定批准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
止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以引进重整投资人及偿还公司负债。对于公司普通债权人清偿方案为:每家债权人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全额现金清偿,在 10 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部分,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按照 9.69 元/股的抵债价格进行以股抵债。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本次重整中作为大额普通债权人获得公司抵债股份共计
153.7977 万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4 月 30 日、5 月 30 日、6 月
30 日、7 月 31 日分别登记至控股子公司的股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3.4.15 条“上市公
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消除该情形,在消除前,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其持有的股份行使
表决权。”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股票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处置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授权控股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约定履行相关程序。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17.90 万股,后续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出售剩余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出售公司股票资产的目的在于解决上市公司交叉持股问题,同时盘活控股子公司存量资产,提高控股子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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