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主审所对公司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进行审计。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利、田冬青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第七届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天健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公司与天健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已经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担任主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口径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执行了审计,以及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执行了相关的工作,
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步步高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天健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1、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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