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7240 证券简称:润晶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申请贷款变更担保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2月12日,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申请1亿元的项目借款授信,借款期限60个月。
公司关联方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特申请担保方由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关联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对该笔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事项以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与该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向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申请贷款变更担保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在忠、杨晓宏、崔志强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
公告编号:2019-025
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注册地址:东营区北一路726号11号楼11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晓宏
实际控制人:无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得从事证券、金融、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二)关联关系
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营新泽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方担保是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申请1亿元的项目借款授信,借款期限60个月,关联方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保障,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镇江润晶高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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